广电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

6月26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今日发布公告称,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为发展规划做好储备,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

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广电领域的应用实践,加大5G、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

通知显示,项目申报企业的要求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3.单个单位申报项目数,原则上每年不能超过两个。

以下为通知全文:

总局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的通知

广电发〔201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为发展规划做好储备,总局拟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培育扶持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方向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以企事业单位为实施主体,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和核心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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